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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储罐的特点及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20-03-27 点击次数:

      1、对储存可燃气体,易燃液体的化工储罐,应当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,禁止在罐内吸烟,明火照明、取暖,以及将其发火源带入罐区内。对存储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腐蚀等介质的化工储罐,应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。 

      2、化工储罐检验和修理前必须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,必须办理设备交接手续。储罐内部介质排尽后,应关闭进出阀或加设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管道和设备,并设有明显的隔断标志。 

  3、对于盛装易燃、腐蚀、有毒、或窒息性介质的化工储罐,必须经过置换、中和、消毒、清洗等处理,并在处理后进行分析检验,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、标准的规定。具有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。
  4、化工储罐内需动火时,必须办理动火证。罐内作业必须设监护人,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。完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,经确认无误后,监护人在罐内作业证上签字后,方可封闭各人孔。试压后放水时,必须连通大气,以防抽真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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